案例概述:
“跑分”,原本是一个计算方面的名词,而在网络犯罪中,特指通过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,帮助不法分子转移涉赌、涉诈等“黑金”的违法犯罪行为。
今年10月,某派出所接到线索,一男子使用的银行卡交易异常频繁,可能涉嫌帮助“跑分”洗钱。经查,该银行卡户主为刘某(38岁),无固定工作,卡内流水一天达五六百万,进账不到几分钟就出账。警方认为,刘某很可能在“跑分”,并且发现他背后藏着一个6人“跑分”团伙。经过一个多星期的伏击守候和周密布控,11月,警方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等6人。
经了解,刘某在一个办公软件上偶然认识了所谓的“上级老板”,对方声称有“工资日结、月入过万”的工作。刘某在“高薪”诱惑下“入职”,后又将朋友黄某某等5人拉入了伙。“老板”为他们提供了大量手机,每部手机绑定几个银行的APP和银行卡。刘某等通过“老板”在微信群里下发的博彩平台和银行账户进行“上分”,平均日转账流水达五六百万。
本案中,警方共查获作案手机40余部、银行卡120余张,6人共计涉案金额超过8000万元。目前,该6人已被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提示:
1.“跑分”是整个网络犯罪链条上的一环,以为自己只是转个账,实际上却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。
2.根据刑法相关规定: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介入、服务器托管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(来源:江苏刑侦)